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40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03 16:00
工作地点: 泰州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学科专科建设水平,促进医院高质量全面发展,泰州市中医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中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28至2007年4月3期间出生);
5.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 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住培、执业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3.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5. 应聘残疾人岗位(岗位代码17)的,需具有泰州户籍或为泰州生源,并持有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市中医院网站(www.tzszyy.com)向社会公开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与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09:00—4月3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材料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考生须在报名工作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向泰州市中医院陈述申辩(电话:0523-86611226,王老师、沈老师)。
报考人员报名同时加QQ群:366351576 (泰州市中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进群后修改群昵称为“报名岗位-姓名”,例如“急诊科医师-张某。未加群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后续考试相关工作将在群内进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4月4日17:00。
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须将报名费汇缴至招聘单位,同时须备注报考人员“岗位名称-姓名”。
户名:泰州市中医院,账号:3200176863605154916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州分行。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登录泰州市中医院官网(http://www. tzszyy. com)-人事招聘专栏-招聘入口,注册后按网页提示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报名表(Word格式)并将材料原件按以下顺序合并扫描(PDF格式)后进行上传:
(1)泰州市中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
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签约的网签页面截图);
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签约的网签页面截图);
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全脱产学习证明;
(4)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其他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证明材料。
3. 资格初审
泰州市中医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考生自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畅通,以便泰州市中医院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泰州市中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5)通过初审、加入QQ群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
5. 资格复审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泰州市中医院在发放准考证前进行资格复审。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QQ群消息,逾期未领者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须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试
护理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内容主要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护理岗位)、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环节。
实际能力操作测试采用现场专业技能操作测试,主要测试护理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 总成绩计算方式:护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实际能力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要符合医护人员注册的相关要求。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泰州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2025年毕业生未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表》要求相关证书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岗位表》要求相关证书的,不予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611226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00-11:00、14:30-17:30
监督电话:0523-81560339 (泰州市中医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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